教学制度

首页 > 教学制度
冶金与工业设计系教学督导细则
时间:2015-08-22 浏览:2304

冶金与工业设计系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为实现我系持续、稳定、跨越式的发展,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特制定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一、教学督导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

主任:姜玉学           

副主任:胡永起

组员: 第一组:组长:姜玉学  干事:孟玲珑

第二组:组长:胡永起  干事:丁爽

第三组:组长:陈颖    干事:李国靖

第四组:组长:赵亚红  干事:陈彩云

第五组:组长:陈功    干事:李东旭

冶金与工业设计系教学督导值日表

周次

值日人员

备注

周一

姜玉学  孟令龙

周二

胡永起  丁爽

周三

陈颖   李国靖

周四

赵亚红  陈彩云

周五

陈功   李东旭

 二、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目的

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在教学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建立监督和反馈系统,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1、对我系教学进行监督和检查。

2、根据我系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协助学校教学部门开展教学活动。

4、对教师的教学和业务情况进行督查和评定。

三、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一)工作例会

1、督导组每学期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学期初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情况,拟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方案,确定教学督导工作的重点;学期末召开一次教学督导工作总结会,对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总结。

2、每周周一至周五,教学督导小组成员两人一组,检查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每月通过调查问卷和问话两种形式反馈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听课指导

1、督导组要采取多种形式,每天随机深入教学课堂、计算机房、实习实训场所,进行常规性的听课,检查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实际情况。督导副主任、督导组每周听课至少1节。 

2、督导组每次听课均需完成听课记录,做好教学评价,每两周将听课记录上交教务科办公室。

3、指导青年教师,督导组对青年教师承担导师职责,每学期落实对青年教师(12人)的培养,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和业务水平。

4、督导组每学期上交一份听课综合评价报告。

(三)教学检查

1、教学常规检查:协同教务科对教师的备课、上课、教案、听课情况、学生迟到早退现象、学生课堂纪律、作业批改、教学日志填写等进行抽查,掌握教学进程,全面了解教学质量。

2、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上课情况、学生测评及反馈意见作出评价。

3、教师教学评价:对教师教学情况和工作能力作出评价意见,协同教务科对教师每学期的教学进行综合测评。

冶金与工业设计系

二〇一四年三月


工业服务学院
学院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巴林北街223号 邮编:024000
联系电话:0476-5890072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Copyright www.cfgy.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00013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