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火情,任课教师和车间管理员应力争在初期阶段就近取用消防器材果断扑灭,并及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向安全责任人、学院安保处等报告。
二、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立即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明火灾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信息,并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三、明确扑救的方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制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灭火。
(二)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灭火。
(三)扑救电气设备火灾应先切断电源,若不能断电,则必须采用干粉灭火器或沙土灭火,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三、注意事项
(一)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二)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三)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四)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五)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六)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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