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与工业设计系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为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过程,严肃教学秩序,冶金与工业设计系特制订课堂教学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1、学生在预备铃响前进入教室。任课教师在上课前至少2分钟到达教室,并做好学生上课前的组织工作。
2、上课铃响,全体同学起立,向教师行注目礼,教师回礼。
3、教师要模范执行教学常规,要按时上、下课,不得中途擅离教室。
4、根据学院教管一体化的要求,教师在上课过程中随时做好学生教学秩序的管理。
5、教师在下课前应填写好教室日志的相关内容。
6、教师要认真留批作业,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学生反馈。
7、任课教师有义务指导并参与学生的社团活体。
冶金与工业设计系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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